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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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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成熟程度的标志 |
一个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完善,是一个行业成熟程度的标志。银行、基金、信托,都有非常完善的信息披露标准。虽然P2P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但是信息建设制度已经势在必行。因为投资者需要信息来进行理性的判断,行业需要信息披露来阳光化平台的运营。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一定的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社会公开,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P2P信息披露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P2P平台为主线、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个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气息的地位看,他们大体分为四类:
*一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P2P平台的担保合作机构。目前的P2P行业完全去担保是不现实的。那么担保公司既然提供担保,投资者就会关注担保公司的兜底能力。那么,担保公司的专项保证金账户的金额应该在一个公开透明的账户中存放,并公开信息查询的渠道,以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大众的共同监管。
第二类是信息披露的主体是P2P平台,它们承担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主要是关于平台自己的及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是P2P行业的主要披露人。平台的财务运营状况、重大事项情况都应该及时披露。因为平台是否可持续经营,利润是否稳定客观,是投资者判断平台安全的重要依据。因为平台发展越有盈利能力、越有持续发展的前景,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少。在P2P平台的重要信息中,风险控制措施、平台安全措施也应该有客观的披露。虽然目前整个行业在风险控制措施、平台安全措施的披露是不足的。但是,随着整个行业的理性化发展,风控和技术这两块核心应该形成重要的判断指标,平台在这两方面的真实情况应该通过有*威的第三方力量进行认证,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第三类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平台借款人,所发布的借款项目信息往往是有关投资者收益安全,因而也是较为重要的信息,这类信息应该形成一个行业的标准,即使监管办法没有落地,借款项目的信息披露完善程度应该受到行业协会和投资者的共同监督。
第四类主体是P2P平台的资金托管方,因为资金托管方的投资者资金安全措施非常关键。P2P合作的资金托管方的资金账户安全信息,银行监管办法与执行情况,应该得到真实、有效、及时的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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